党总支书记:负责党建和学生工作,具体负责意识形态、群团、学生管理(含就业工作)全面工作。
党总支副书记:协助书记工作,具体负责学生管理(含就业工作)、学生第二课堂、对外宣传等工作。
副院长(主持工作):
1.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,支持、协调、检查、督促副院长的工作,维护班子的团结。
2.主持制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、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。
3.主持研究审议学科发展、教学、科研、人事、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,督促会议决定、决议的贯彻执行情
况,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。
4.主持制定学期、年度教学工作计划,并领导相关负责人组织各系部、实验室开展教学研究、教学质量评估
和检查工作。
5.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或专项工作小组,完成职称评定及聘任工作。
6.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工作,组织制定学科建设和专业调整规划。
7.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论证、管理、督促、检查工作。
8.负责学院经费的管理、分配与审批工作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院长:
1.协助主持工作副院长的工作。
2.负责实验室的建设、规划、管理工作。
3.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、规划、管理工作。
4.负责安排和管理包括考试、课程设计、实习实训(含校企合作)、毕业设计等在内的各种教学活动。
5.负责实验、实习实训、毕业设计等材料相关的档案建设工作。
6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7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